西双版纳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针对在橡胶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极具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同时,全州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了少部分人盲目开垦种植橡胶的行为,有效保护了热带雨林。
一、保护森林资源措施有力
(一)州人民政府分别于2003年和2005年发出了《关于对今年毁林开垦有关问题处理和规定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垦的通告》,表明了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遏制毁林开垦的决心。
(二)2006年7月,州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暂停集体林地和有林轮歇地开发流转的通告》,决定从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全面暂停全州范围内集体林地和有林轮歇地的开发流转,控制种植橡胶、盲目发展的规模。
(三)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2月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 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西办发〔2008〕2号),明确提出将全州集体天然林和有林轮歇地(农地天然林)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并由州、市县政府共同筹集资金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目前,州政府已筹集了400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林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办法》(正在讨论中),计划从今年开始对全州的集体天然林和有林轮歇地实施生态效益补偿。
(四)针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乱砍滥伐、毁林种胶时有发生的情况,州人民政府从2005年起,经常组织开展打击乱砍滥伐的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非法毁林植胶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截至今年4月,共查处毁林种胶案件1411起,查处1523人。其中,逮捕208人,其他处罚1315人。2006年1月以来,对在国有林区违法种植的橡胶进行了铲除,勐腊县已铲除5400亩,景洪市已铲除3000亩。
(五)州与市县、市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层层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编号立档,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每年都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和任免挂钩。2000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毁林种植橡胶案件12件15人,毁林面积10010.55亩。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9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公职2人,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3人。
(六)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每年都组织代表、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对更好地发展橡胶产业和有效保护生态资源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议案、提案等形式要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印发宣传材料、张贴通告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珍爱绿洲,爱我家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州电视台开设了“科学发展,保护绿洲”等栏目,使生态保护的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有效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宣传动员大家积极行动,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出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的行动中。 有力的工作措施促进了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近年来,违法毁林开垦等现象得到了遏制,毁林案件大幅度下降;集体林和有林轮歇地无序流转的局面得到很好的控制;高海拔地区盲目种植橡胶的现象得到了扭转。
二、保护森林资源的决心坚定不移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生态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坚持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好西双版纳这块不可多得的“绿洲”。
一是要结合“林改”工作,深入研究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落实好保护生态的各项措施,坚决解决和纠正部分地区存在的过度开垦种植橡胶的问题。
二是要认真总结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入学习贯彻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10号文件),研究修订全州橡胶产业发展目标、规划及产业政策、提质增效方案等,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以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为目标,继续落实好 “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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